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发布者:财经高等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2-22浏览次数:262

第一章  寝室长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明确学生寝室长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宿舍风气,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位职责

1.协调好各寝室成员的关系,带头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了解掌握本寝室成员的心理状态和思想状况,发现有异常情绪或行为及时向班长和辅导员汇报。

2.对寝室出现的违法违纪等不稳定的苗头、趋势或状况,如:舍员制作、散发具有煽动性、鼓动性的非法性传单、小报或在网上散布恶意攻击造谣等信息;发表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学校安定局面的言论,不负责任地散布谣言和假信息等;出现打架斗殴、留宿异性严重违纪行为,寝室长要立即予以坚决制止并立刻向班长和辅导员老师汇报。

3.对寝室成员夜不归宿的情况要及时汇报;如有同学无正常原因外出,去向不明,寝室长必须及时向寝室管理员和辅导员汇报,做到有事每日必报。

4.对宿舍的安全隐患问题(例如使用大功率电器、桌子横向摆放等等)要及时予以排除和解决,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督促解决。

5.做好宿舍卫生值日安排,保证本宿舍无卫生差记录,督促宿舍成员就寝(熄灯),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争创文明宿舍。

二、考核奖励标准

1.寝室长是班级学生干部中的一员,在综合考评中按照班委标准加分。

2.符合以下条件的寝室长,在年度综合考评中可评为优秀寝室长,给予奖励。

①本宿舍一年内没有出现任何事故,如果出现,能及时有效地防止、汇报和化解矛盾,受到表扬者,并加班级量化考核1分。

②寝室无卫生差记录,在卫生评比中受到表扬,并加班级量化考核0.5分。

③在日常管理中,尽职尽责,及时汇报有效信息,并能协助办主任、辅导员较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④受到寝室成员的拥戴。

3.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寝室长,在组织发展中可优先考虑评优评先资格、重点考察和培养。

4.所在寝室被评为特色示范寝室、文明特色寝室给予加分。

第二章  限制使用大功率电器

一、学生寝室限制功率在600W及以上单个电器的使用。限电后不影响学生寝室照明、电脑、空调等正常学习和生活用电。

二、若学生在寝室使用单个功率在600W及以上的电器,寝室电表会启动保护功能,自动断电。

三、学生寝室电表断电后的处理:

1.若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寝室电表自动断电,需拔掉大功率电器的插头,重新启动寝室空开。5分钟后,寝室电表将会自动恢复供电。

2.若学生再次使用大功率电器,将造成电表第二次启动保护功能,电表自动断电并锁死。学生需到亿优公司水电充值室登记,进行人工操作恢复供电。

3.若学生因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寝室断电,第二次(即第四次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以上进行人工操作恢复供电的,需书写《保证书》,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交亿优公司水电充值室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操作恢复供电。

四、学生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处理

学生在寝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由学生所在学院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学生寝室限制使用大功率电器自2017220日起实施。

第三章  寝室卫生评分细则

1.地面垃圾1-2处扣1分,多于2处扣2分;

2.有明显异味扣1分(有异味是指有烟味);

3.垃圾桶内垃圾到达桶口即扣分,1桶扣1分;

4.寝室门口堆放垃圾扣1分;

5.桌面物品摆放杂乱扣1分;

6.床沿衣架挂衣服占1/3,多则扣1分;室内鞋乱扣1分;

7.发现养宠物扣4分;

8.一床被子未叠扣除1分,最多扣6分;全部叠了但被子、床单、枕头等凌乱整体扣2分,部分凌乱整体扣1分;

91床放衣物不整齐扣1分,最多扣6分;

10.拖把只能放在厕所内或空调柜上,放于其他地方扣1分;

11.开水瓶整齐放于洗漱间内,放于其他地方一瓶扣1分,摆放不整齐扣1分;洗漱用品摆放杂乱扣1分;

12.乱拉线和“热得快”“电吹风”“酒精炉”“电饭锅”等违章电器扣3分;正在使用违章电器扣6分;

13.便池有黄垢,扣1分;

14.桶和盆整齐放于洗漱间或厕所内,摆放不整齐扣1分,放于其他地方一桶或一盆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