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高等研究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发布者:财经高等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2-22浏览次数:10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我院毕业生的精神风貌,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学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面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16151号),和校学工处《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选对象

财经高等研究院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藏龙学子奖学金;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升学;

5满足上述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1)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

2)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体育竞技、文艺表演、文艺创作等方面有特殊表现的;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6大学期间参军入伍、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为学校、学院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7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1人,推荐至学校。学校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学院颁发玉兰奖学金(10000/人)

三、评选程序

1成立评审小组

组长:徐慧玲 娜 齐

组员:田野 莹 萌 环 吴丝雨 夏嘉祺 吴梓萱

2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评分细则

序号

班级投票(20分)

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0分)

毕业论文成绩、就业或升学质量良好

20分)

在校期间为学校、学院做出过突出贡献

20分)

现场答辩

20分)

1

 

 

 

 

 

2

 

 

 

 

 






四、评选说明

1前期已将评选通知公布给全体毕业生鼓励申报。

2院学生工作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学院将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一)和《湖北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

5按通知要求,学院从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一名学生作为2021-2022学年“圣才电子书”奖学金候选人,并在《湖北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中注明。

6学生工作处审核,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校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7学院举办优秀毕业生颁奖仪式,颁发玉兰奖学金10000/人。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财经高等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