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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财经高等研究院招聘简章(2019)

发布者:财经高等研究院发布时间:2019-04-26浏览次数:1775


一、简介

    

  为加快湖北经济学院总体学科建设,搭建高水平学科平台,湖北经济学院特成立财经高等研究院(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 in Finance and Economics (IASFE),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致力于建立一个国际化、制度化、高水平的财经学术研究实体和高端智库,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高端国际财经交流合作以及服务国家和湖北省重要咨询等方面引领学校总体学科建设,并推进我校应用经济学所有二级学科建设的协同发展,成为我校旗舰学院,成为中部地区领先的经济学研究重镇,提升本校的综合实力,服务湖北经济建设,并为把我校应用经济学建设成为国家级一流学科奠定坚实的基础,提升本校的国内外知名度。


  本高等研究院聘请具有国际视野的国内外知名教授担任研究院的院长、副院长等,全权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行和发展规划,创造良好的科研教学环境和制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招聘岗位


  1、本高等研究院计划在三年招聘25名左右应用经济学领域的国内外著名高校毕业的能从事国际前沿原创性研究或具有国内一流科研水平的科研为主岗博士生和成熟学者,专业方向包括但不局限于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等。


  2、以普通岗或首聘制引进优秀博士(后)。各学历阶段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本硕博所学专业原则上须与拟引进岗位需求一致或相关,博士(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三、聘用条件


  研究院将在个人简历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后择优聘用。基本条件如下: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在20208月前取得博士学位。


四、引进待遇


  1、科研岗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30—50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安家费20-30万元。首聘制教师享受我校同类教师薪酬待遇外,同时享受与在编职工同等的学校公积金、“五险一金”待遇保障。首聘制教师考核优秀可转入普通岗或科研岗。


  2、提供过渡性住房。


  3、取得超出合同约定的高档次科研成果另行奖励。


  4、情况特殊者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5、对于能够在国际高水平经济学期刊上发表文章的博士候选人,研究院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提供更高的待遇,并提供tenure-track的人事管理制度。

  

五、应聘程序


  1、提交材料。直接把应聘简历发送到iasfe@hbue.edu.cn,发送邮件标题请注明财经高等研究院科研岗、普通岗或首聘制博士应聘。


  2、通知面试。


  3、公布录取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经高等研究院 李翘楚老师

  电 话: 027-81291721(研究院)

  邮 箱:iasfe@hbue.edu.cn(研究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
  邮 编: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