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财高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财经高等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10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财经高等研究院“财高之星”评选及奖励办法》,经个人申报、学生答辩、学院评审,评选出7名“财高之星”。结果公示如下:

先锋之星:崔凯娜

科研之星:周   

学习之星:杨佳美

实践之星:袁嘉键

文体之星:张雨轩

自强之星:付铭菁

公益之星:梅晓寒

 

公示期2024321日——327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欢迎到法商综合楼518学生办公室反应

 

 

财经高等研究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